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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《全生物降解購(gòu)物袋》團标發布,剔除PE/PP,11月10日(rì)實施
發布時間: 2021-08-12

       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報道,8月10日(rì),上海市塑料工程技術學會批準發布《全生物降解購(gòu)物》團體(tǐ)标準,該标準将于2021年(nián)11月10日(rì)起實施。标準編号爲T/SHPTA 001—2021。

 

 

團标起草人包括

熊露璐、吳濱海、周鵬鲲、陳粵、田洪池 、廖榮蘭、洪濤、楊若峰 、翟景波、邵成立、陳建紅(hóng)、房(fáng)信峰 、冒彬、李成、郭磊、趙期元、江振林、金霞朝、施凱強、邱三明、劉崗、陳艱生、李裕樂、彭鶴松、曹鴻璋、張鑫科、徐淑濤、鞠少軍、王玉英、魏彬、牛洪傑、蔡文鵬、杜敬亮、李明、吳登右、李雙利、王鵬、王松之、張鵬、房(fáng)林、吳葉峰、李勇鋒、孫若铖、陳可(kě)夏、馮駿、陳述林、吳康孟、汪健捷、石敏、仲建國(guó)、黃(huáng)和仔、陳亞龔、申禧峰

 

團标起草單位包括

上海大(dà)覺包裝制品有限公司、

上海微譜化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、

上海羽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

山(shān)東道恩高分(fēn)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

上海鑫中瑛實業有限公司 、

安徽沃科美新材料有限公司、

上海康達化工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、

東莞創特塑膠科技有限公司、

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、

青島賽諾新材料有限公司、

山(shān)東卓億橡塑機械有限公司、

河南(nán)龍都(dōu)天仁生物材料有限公司、

湖南(nán)軒品新材料有限公司、

昆山(shān)宜金行塑膠科技有限公司、

上海工程技術大(dà)學、

上海昶法新材料有限公司、

常州金緯化工成套設備有限公司、

重慶合才化工科技有限公司、

刺暮科技(杭州)有限公司、

上海寶聯塑料制品廠(chǎng)、

江西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、

江西廣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、

包頭稀土(tǔ)研究院、

淄博均益智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、

日(rì)照(zhào)晟譽塑業股份有限公司、

阜南(nán)縣順昌塑業有限公司、

昌樂寶都(dōu)塑料有限公司、

重慶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

浏星新材料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、

江蘇萬納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

河北尚華塑料科技有限公司、

安徽昊源天泉塑業有限公司、

浙江銀佳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、

青島周氏塑料包裝有限公司、

嘉興高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

濰坊華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

河南(nán)特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

黑(hēi)龍江鑫達生物基複合材料有限公司、

上海葉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、

上海博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

威海兩岸環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

銅陵方正塑業科技有限公司、

安徽睿智弘科技有限公司、

昆山(shān)萬谷航空食品包裝材料有限公司、

浙江欽堂鈣業有限公司、

上海衆集巨合環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、

杭州優米化工有限公司、

福州佳順塑料包裝有限公司、

無錫市尹一塑料包裝科技有限公司、

張家港忠顔塑膠色料有限公司、

雄縣立亞包裝材料有限公司

 

 

團标适用範圍
 
       該團标規定了全生物降解購(gòu)物袋的分(fēn)類,要求,試驗方法,檢驗規則,包裝、包裝标志、運輸和貯存。(備注,定稿删除了“術語和定義”)
       适用于以全生物降解塑料樹脂爲主要原料生産的薄膜、經熱(rè)合或黏合等制袋工藝加工制得(de)的全生物降解購(gòu)物袋。
       不适用于僅以包裝使用且不以提攜爲目的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袋,如(rú)全生物降解連卷袋(也稱撕裂袋或點斷袋)等。 
       不适用于含有聚乙烯(PE)、聚丙烯(PP)、聚苯乙烯(PS)、聚氯乙烯(PVC)、乙烯-醋酸乙烯共聚物(EVA)、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(PET)等非生物降解的高分(fēn)子材料成分(fēn)的塑料購(gòu)物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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